由代办人出具委托书,并带齐办理办理“单位立户”所需材料,可以代为办理申请。代理费用为200元一份,如同时代为办理派遣落户申请将免收本项代理费。
办理“单位立户”递交申请材料清单
一、 办理范围:凡在京正式注册,除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之外的企事业单位,在接收留学回国人员到本单位工作之前,均应事先办理“单位立户”手续。
二、 所需材料:
1. 填写《留学回国人员就职单位立户申请表》(附件1);
2. 由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3.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三、 有关规定:
1. 单位立户信息发生变化时,须及时书面通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修改;
2. 立户单位应如实填写《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定居单位接收函》中的相关信息,如有虚假,后果自负;
3. 立户单位不得为非本单位接收人员出具《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定居单位接收函》,一经发现,后果自负。
附件1 代为办理“单位立户”申请 点击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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